用户《腕象(商品)租赁协议


甲方(放租方):领者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                        

所在腕象注册(ID 昵称:                 

身份证号码:                          

腕象商城平台是甲方开发的互联网平台,本协议中可简称为“腕象商城”或“腕象平台”或“腕象APP”或“腕象”或“平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在乙方成为腕象商城用户后即视同乙方与甲方协商一致并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相关租赁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内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范围

乙方向甲方租用          (腕表/名包/珠宝配饰等商品状态参数详见商品详情)租赁订单号:              以作乙方佩戴、使用体验之用。

甲方保证乙方上述租用物为合法合规来源,本合同作为本期商品租金和租赁押金收据凭证,请妥善保管。

乙方租赁的商品仅供本人使用,不得私自转让或与他人合用,也不得用于商业用途,在协议期限结束后乙方租赁的商品需立即归还甲方,如乙方违反此规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作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腕象商城会员为证明会员资格的凭证,乙方可通过开通腕象平台不同会员类型从而享受不同的会员优惠及权益,会员资格仅限会员本人使用,不得转让或与他人合用。

第二条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下单成功到订单完成结束为止。

第三条  押金、租金的结算和退还方式

1、押金标准:本协议商品租用租赁押金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元;

2、租金标准:本协议商品租用租赁每天租金为人民币    元,开始时间以实际物流收货时间为准。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

3、结算方式:乙方签订本协议当日以现金预付租赁总价款     元,其中租赁押金    元,划痕免责     元,实付总租金    元。租赁订单的租赁总价款乙方当天以银行卡转账一次性付清予甲方。

4、退还方式:返还腕表/名包/珠宝配饰等商品。租期到期,租赁关系结束,由承租方(乙方)寄回商品给放租方(甲方);租期实际开始日期为乙方收到物流订单签收提醒日期计算,租期实际结束日期以乙方回寄时提交的回寄信息日期或乙方直接送货上门至甲方时间为准。

第四条 租赁基本流程

1、租赁发起:腕象平台发布商品信息,如成色、功能、品牌型号、照片、注意事项、租赁押金、租赁价格等详细信息,此信息即对所有腕象注册用户可见;

2、出租商品查看:乙方(承租方)通过腕象平台用户端(包括网站、APP、微商城h5、小程序)查看所有可租赁的商品,并查看商品的详细信息;

3、租赁咨询及沟通:乙方(承租方)通过腕象平台与客服留言沟通,对于租赁的商品进行更多讨论,包括不局限手表状态、押金和每天租金推荐和使用建议等;

4、租赁确认:乙方(承租方)确定价格后,点击“确认租赁”按钮,乙方(承租方)按支付流程付款(含押金和租金)给腕象平台,租赁订单生成;

5、资金托管:乙方(承租方)确认收到商品后,点击“确认收货”或物流订单号收货日期,腕表租赁期开始;待乙方(承租方)返回商品之后,腕象平台还退租赁押金。

6、鉴定报告:腕象发布的商品租赁是经过专业技师核验,乙方(承租方)放心租赁,可向腕象客服索要租赁商品的鉴定报告查看。

7、商品发货:腕象平台确认发货,以快递寄送给承租人,后台物流单号生成;承租人也可上门找甲方自取;

8、返还商品:商品租期到期,租赁关系结束,由乙方寄回商品给甲方;

9、押金的支付:乙方在订购租赁本站商品过程中,如涉及到需支付押金,乙方需按照甲方平台系统流程指示的押金进行支付。押金不用于商品本身的消费,甲方在收到乙方已完成租赁订单的对应商品时会检查该寄回商品的质量及完整性,并进行认定。

10、押金退回:甲方收到乙方归还手表后重新检视商品,并将结论文字填写上传,上传成功后甲乙双方均可收到该商品的检视信息,如商品完好,无明显损坏和不可去除的污渍时,经甲方验收后,将于1-3个工作日内按照乙方订购租赁时支付的方式原路退回押金。如在3个工作日内未收到退回押金或金额不符,乙方可致电甲方客服热线0755-83647331。如商品损坏或有不可去除的污渍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支付的押金用于商品的修复,如破损修复费用不高于乙方先前支付的押金费用,甲方将会退还减去商品修复费用后的押金给到乙方,若商品损坏损失高于乙方起先支付的押金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进一步要求补充赔偿,追偿价格不高于损耗商品在腕象平台的销售价格。

11、损坏赔偿:如商品遗失或严重损坏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支付的押金,并且当损失大于乙方先前支付的押金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进一步要求补充赔偿,追偿价格不高于损耗商品在腕象平台的销售价格。

12、逾期归还:如乙方所租赁并在收到商品后,未能在协议约定归还的日期归还,需要提前与甲方客服热线取得联系,商定延期寄出的时间并得到甲方同意后,才可保留延期寄出,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押金中持续扣除租赁费用,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及购买商品后续相关问题以乙方在腕象平台上下单的商品为基准,请乙方收到商品仔细核对。甲方将会尽量把商品(货物)按照到货时间的要求送到乙方所指定的收货地址,每日17点整为当日截止配货时间。每日17点前下单快递会在当天发出,17点后下单快递会在次日发出。

2、乙方在商品租赁期,仅有商品使用的权利,无转让转租销售抵押及处理权。

3、如收到租赁商品时发现各种因素不能使用,乙方需(1)第一时间电话联系甲方客服,说明原由并申请退租。(2)并将货品于24个小时内寄出至甲方指定地址,并将寄出快递单号致电告知甲方客服。如未能满足以上两点,则视为商品已经完成租赁的使用,甲方有权不退回租金。

4、乙方在商品租赁期内,不能擅自拆卸或尝试维修或改装商品,否则视为违约。

5、用户在腕象平台租赁下单任意商品并收到商品后,需根据下单时选择的租赁周期期满后的次日(例如:乙方选择的租期是7天,1号签收商品,签收次日即2号开始算租期至8号,算一个完整的7天租期,乙方要在9号寄回给甲方)使用快递寄出至甲方提供的地址。

6、乙方在租赁期满后的次日未寄出归还商品,系统将会为乙方自动续期,并且扣除相应的租金。续租7天后的次日,如乙方仍没有归还商品,则视为乙方已购买该商品,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已支付的押金费用,同时甲方有权更改退款政策并告知乙方,甲方对用户的延误政策及退款政策拥有最终解释权。

7、乙方需要爱惜已租赁商品、不得将商品泡水、不得遗失、损伤、破坏已租赁商品。

8、乙方有如实告知甲方在租赁使用腕表时对腕表损坏程度的义务。

(二)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管理及工作人员在乙方商品租赁期间,积极配合乙方承租人员的答疑介绍。

2、甲方可根据商品租赁到租期前3天按时提醒承租人(乙方)核实承租人是否续租情况。

3、甲方有权根据平台活动内容及乙方使用情况向乙方提出合理建议,乙方需积极与甲方进行协商及沟通,并根据协商结果作相应调整。

4、 如因天气原因及不可抗力等因素阻碍租赁合约进行,甲方发起经乙方同意后可中止租赁,甲方未安排提供服务的费用需照常退还乙方。

5、甲方有对乙方个人租赁信息保密义务,非国家机关要求或未经乙方允许不得泄露相关资料。

6、 甲方不分担乙方在租赁甲方商品期间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经济和法律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此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7、因如下情况造成订单延迟或无法配送等,甲方不承担延迟配送的责任:

(1)乙方提供的信息错误、地址不详细等原因导致的;

(2)货物送达后无人签收,导致无法配送或延迟配送的;

(3)第三方物流配送租赁货品时延迟导致的;

(4)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例如:自然灾害、交通戒严、突发战争等。

8、因如下不可控原因造成订单取消或无法发出等,甲方将酌情提供处理方案:

(1)订单商品因第三方物流原因未准时归还至甲方;

(2)订单商品因第三方物流原因污损无法修补挽回;

(3)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例如:自然灾害、交通戒严、突发战争等。

9、本次商品租赁到期的验收检验日期为甲方签收手表的T+1工作日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之内容对甲乙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及赔偿。

2、若乙方未能够按期向甲方返还商品,如要延期,请提前联系腕象官方客服处理,如无故逾期超3天寄还,则乙方每天按日常租金20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将从乙方押金里扣除。

3、乙方损伤商品情况根据商品回寄到腕象鉴定部门专业设备检查和检测的鉴定数据为准,甲方据损伤情况而定赔付金额。

4、乙方在商品租赁期如有丢失租赁商品,需要按照支付租赁押金的100%进行赔付。

5、乙方在商品租赁期如有严重损伤商品或私自拆除更换商品材质和零部件的,需要按照支付租赁押金的100%进行赔付。

6、乙方如租用甲方腕表用于欺诈,被国家机关收缴充当证据导致商品不能退换,需要按照支付租赁押金的100%进行赔付。

7、在原租期已到期,新的续租合同还未签订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收回租赁商品

第七条 其它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以下订单成功时间为准。

第八条 解释权

1、如有疑问,请致电腕象商城官方客服。

2、甲方对本租赁注意事项政策的更改及配套的政策拥有最终解释权。

3、本协议如发生争议,需自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放租方): 领者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张子磊

或指定授权人: 张子磊

联系电话: 400 803 0628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没有填无):              

或指定授权人(确认签名):            

联系电话(收货人电话):             

 

腕象平台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星河支行

收款人: 领者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收款银行帐号:4000 0405 0920 0555 270

公司名称: 领者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腕象24小时官方客服电话: 400 803 0628